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快报

90后青年暴力抢夺手机获刑六年

  发布时间:2012-12-18 20:36:53


  一名90后青年苦于没钱花,便采取暴力手段抢劫财物,2012年5月,该男子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两部价值1000余元的手机后,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最终,男子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元。

  因为没钱花,90后男子张明(化名)便打起抢劫财物的算盘。2012年5月,张明连续几天凌晨出动,在安阳的隐蔽街道寻找目标实施抢劫。当月9日凌晨,张明在安阳市人民公园附近尾随并成功抢劫被害人索某一部红色手机。 2012年5月15日凌晨,张明在安阳市开发区某居民小区楼下抢劫被害人焦某一部白色手机。经鉴定,两部手机价值共计人民币1106元。案发后,被盗手机被依法予以追回,并返还被害人。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张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920802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