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救助更多困难群众,11月28日,汤阴县人民法院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全院干警踊跃参与慈善捐款,共捐款6900余元。
此次捐款活动是为了响应县委关于开展2012年“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的号召,自发组织的一次活动,也是全面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能动司法,履行司法为民的有益举措,充分展示了汤阴法院广大干警心系慈善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精神风貌。捐款活动中,该院领导率先垂范,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芳和常务副院长常月旺两位领导更是以身作则,每人捐赠慈善资金500元。干警们也纷纷响应,慷慨解囊,每一名干警都捐赠了不少于1天的经济收入。很多干警虽在外学习,仍不忘打电话请其他干警代捐。此次法院干警所捐款项已全部交付汤阴县慈善总会。
捐款干警表示,慈善事业是社会和谐文明的重要标志,对于增强社会责任感,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寒冷的冬日,以微薄之力,向需要帮助的人送去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关怀和温暖,这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也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体现。今后要立足本职、热心慈善、回报社会,为建设和谐汤阴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