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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区法院巡回法庭进社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发布时间:2012-11-26 16:34:01


  “交通肇事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由此带来的纠纷也给双方当事人带来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打击,我们法官想尽自己的努力改善这种状况。”11月22日上午,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安阳市北关区红星路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通过现场开庭,给社区及周边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法制课,也使“安全上路,合理维权”的意识深入人心。

                     案情回放:大意司机停车开门酿事故

  2012年3月22日下午,80后女孩小孟驾驶轿车,行驶至安阳市平原路中段时,准备下车办事。将车停好后,大意的小孟没有查看路况就打开车门下车,就在她开门的瞬间,一个骑电动自行车的阿姨刘花(化名)从此经过,快速行驶的电动车撞上突然打开的车门后,刘花被重重地摔到地上,全身多处摔伤。事故发生后,刘花即被送往安阳市地区医院进行救治。

  经安阳市公安局交通部门鉴定,小孟负事故全部责任,刘花无责任。随后,刘花诉至安阳市文峰区法院,要求小孟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民事赔偿,经该院法官调解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案件依法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庭审现场:居民直观体验交通肇事案

  11月22日上午,在红星路社区的空地上,法院合议庭的法官用桌子和椅子摆出了一个简易审判庭,随着审判长法槌的敲响,嘈杂的社区顿时安静下来。

  庭审现场原告刘花和被告小孟均参与庭审,由于年龄较大,刘花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精神略显憔悴,而涉世未深的小孟提起肇事经过仍是心有余悸,“以后开车可得多加小心。”

  在审判长和主审法官的组织下,原告、被告进行激烈的辩论,并当庭向法庭提交了道路交通安全认证书、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证据证言。案件将择日宣判。

  “哪边是原告,哪边是被告?”“这是咋回事?哦,原来是交通肇事案件。”庭审现场,围观的群众通过低声交流、询问来了解案情、交流心得,“你瞧瞧这一个不小心闹出来多大的事,以后可得当心点。”“法官问什么你得能答上来才行,得口才好。”“这都是靠证据说话的,不是你说花了多少钱就是多少多少钱,这保留证据很重要。”通过现场开庭,群众得到了最直观的法律教育。

                     法官提醒:维权要注意收集有效证据

  审判长杜文君说,针对近年来交通肇事案件增多,群众对此类案件也最关心,“这次专门选择红星路社区,一方面是因为原告受伤行动不便,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个社区临近人民大道、东风路等人群密集处,是交通肇事频发区域,通过现场开庭可以让群众直观地了解交通肇事庭审程序,同时给广大群众提个醒:交通安全无小事。”

  杜文君还对旁听的群众宣讲说,法庭审判的唯一依据是证据,具体到交通肇事案件,就是要保护好事发现场,保留好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相关单据,给以后维权创造便利,避免造成维权难的局面。

  这次活动受到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以后遇上交通肇事就知道怎样走程序了,希望以后多搞这样的活动。”该社区一位李女士对法官提出殷切期盼。这次活动还将通过视频庭审直播的方式对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现场开庭,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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