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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夫妻为家庭开销 3.2万卖掉亲子均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2-11-21 18:15:56


  80后夫妇只因生活拮据,竟合伙将刚出生的亲生儿子卖掉,11月21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拐卖儿童案,两被告人胡刚、杨玲(均系化名)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两被告人均系山西省长治县农民,夫妻关系,平日因生活拮据,便产生卖掉儿子“赚钱”来补贴家用的念头。2011年4月10日下午,两被告人在山西省长治县高速公路路口附近,将自己刚出生的儿子以3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安阳县许家沟乡的一对夫妇,所得赃款全部用于家庭开销。因出于对良心的谴责,今年8月7日,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开庭审理过程中,两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非常后悔,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刚、杨玲以非法获利为目的,生育后即出卖自己的子女,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二人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二被告人在案发后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安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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