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快报

男子瞄准医院、出租屋 六次入室盗窃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2-11-16 16:56:43


  医院住院部、出租屋等地因为人口流动频繁、防范措施不健全等原因,日益成为社会治安的薄弱环节,同时也成为犯罪分子瞄准的目标。80后男子董亮(化名)就瞄准这些地方,两个月内疯狂作案6次,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012年2月24日1时许,董亮趁人熟睡之机潜入安阳市中医院住院部,盗窃张某人民币2000余元及银行卡等物。后将钱财挥霍一空后,将银行卡等丢弃。

  2012年3月8日凌晨,董亮潜入安阳市文峰区某出租屋内,盗窃一部手机及人民币1000余元,随后其以300元的价格低价销售被盗手机。

  2012年3月15日凌晨,董亮在安阳市妇幼保健院住院部趁刘某熟睡,盗窃其人民币1万余元。

  2012年3月21日23时许,董亮潜入陈某的租住房间内,趁其熟睡,盗窃其两部手机,后以人民币350元的低价卖出。

  2012年4月,董亮潜入在安阳市安钢大道中段某工地工棚内,趁屋内无人,盗走手机一部并以100元钱的价格低价转手卖出

  2012年4月26日凌晨,董亮在安阳市开发区某出租屋内,盗窃一部手机。并以100元的价格低价转卖他人。随后,董亮被公安机关拘留并逮捕。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董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系累犯,依法应当予以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920235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