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要闻

汤阴县法院以人为本开展执行工作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11-12 14:39:09


  汤阴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注重以人为本,增进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是聘任一批有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做“人民陪执员”,配合做好所在地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提供被执行人的有关线索,促进执行效率;协助做好当事人双方的工作,促进执行和解;二是针对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对立严重、易引发新矛盾的特点,坚持严格执行与人性化执行并重,实行“强制与和谐并重”的人性化执行方式,在执行中尽量避开重大节假日、避开被执行人举办或必须到场的红白喜事,采取强制措施时尽量回避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和年迈父母,被执行人是困难企业、困难人群的,创新执行措施,设立司法救助资金,尽可能在保护权利人的同时,避免因措施不当导致企业无法生存、个人无法生活;三是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执行工作宣传,增进执行工作的社会认同。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跟踪报道集中执行活动或者对典型的执行案件进行深度报道,在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同时,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执行、自觉执行的氛围,对逃避法律义务的当事人施以社会舆论的压力。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926268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