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汤阴县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执行案件严把“三关”,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一是把好案件申请执行关。对双方矛盾不大的执行案件不轻易立案,坚持做好钝化当事人矛盾为目的的申请执行前劝导工作,及时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避免出现小矛盾引发的“赌气案件”;二是把好案件私下和解关。在执行中,有些当事人存有侥幸心理,以私下和解的方式将执行期限一拖再拖,甚至出现事后不认账的情况。该院对当事人和解终结的案件一律记入笔录,且要求提供和解担保,保证和解案件的实际履行;三是把好案件执行期限关。真正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很多情况下不会一次执行到位。义务方在执行中经常会一拖再拖。该院在执行时,尽量缩短这类案件的履行周期,力争一次执行到位,避免重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