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法院紧紧围绕和谐开展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2-11-06 15:11:33
汤阴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为民司法,以和谐的理念、和谐的标准、和谐的方式开展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有效地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定纷止争。充分运用司法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缓解社会矛盾。
二是在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时高效审结各类案件的同时,还要做到多做调解%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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