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双方房屋租赁合同,但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本该归还房东的房屋却因被执行人不配合难以执行。10月29日,安阳市文峰区法院执行局联合文峰区多个部门一起执结了这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并获得了被执行人的理解,有效防止了信访案件的发生。
程某与荣某等三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解除了双方房屋租赁合同,限荣某等三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清租赁房屋并返还程某。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程某于2012年5月21日向文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三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做双方工作,三名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判决义务。为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文峰区法院执行局经过慎重研究,周密部署,制订了详细的执行方案。10月29日上午,文峰区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与文峰区公证处、被执行人房屋所在社区、办事处等部门联合行动,在文峰区委政法委、文峰区检察院、文峰区法院监察室监督下,请来公证人员监督,请专业开锁人员将被执行房屋的门打开,由执行人员对室内物品一一清点、装箱、封存、登记。面对执行局的高压态势,被执行人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也积极参与到腾房的各项工作中,当日9时30分,执行任务顺利完成。
这起案件的顺利执结,受到现场群众的一致赞誉,达到了“通过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