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区法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在抓工作落实中创先争优,以创先争优活动促工作落实。通过深入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勤政标兵”“优秀审判长”“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法官村长”等竞赛活动推动了该院创先争优工作的顺利开展:2011年下半年至今,龙安区法院获得了省、市各级部门授予的28项荣誉;法警队、东风法庭等8个部门受到了上级部门嘉奖;常树军、马小新等干警获得了省、市各级部门授予的54项荣誉。党员逢一必争、逢冠必争的意识,确保了该院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2012年龙安区法院被龙安区政府授予“创先争优先进集体”,被安阳市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