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重阳节当天,文峰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抚养纠纷案件,93岁高龄的申请人张某特意委托女儿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表示深深的谢意。
张某与李某于1986年签订了抚养协议,后因抚养协议的履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文峰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抚养协议,李某返还张某责任田1.4亩。李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凭借对涉农执行案件的经验,认真研究案情,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村土地,被执行人也已70多岁,认为此案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在下达限期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先向被执行人的儿子询问情况,了解案件的矛盾争议点,以此寻找案件的突破口。执行人员还多次下村走访双方当事人、村委会及相关村民,了解案件相关情况。被执行人李某对执行工作抵触情绪很大,执行人员一边积极地作李某儿女的思想工作,以情、以礼、阐释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一边又及时展开对应返还的土地的确认、划界等工作。由于应返还的1.4亩土地是由7块不完全相连的土地组成,每一块土地的确认都与双方当事人、村委会和相邻关系的土地所有人仔细核对,同时对土地上的农作物与双方当事人在田间地头一一协商做出科学合理的处理,执行人员经常是一身灰土一身泥,在田间工作到夜晚。鉴于李某对申请人的健康状况有疑惑,执行人员和村委会人员又一起专程赶到申请人的女儿家看望了张某,最终双方被执行法官执法为民的理念与真诚所打动,在村委会对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完成了交接手续。
文峰区法院执行局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出发,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取得双赢的效果,受到当地村民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