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阳经营小吃生意的李浩(化名)连日来愁眉不展,因数年前交友不慎结识男子刘伟(化名)后,其便让刘伟帮忙办理摩托车驾驶证,不料,这却为他埋下祸端,男子先后以无中生有的理由,先后数次骗取其数万财产。最终刘伟难逃法律的制裁,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李浩在安阳经营一家胡辣汤餐馆,2009年,一个名叫刘伟的男子来餐馆吃饭时对李浩说自己有关系可以办理摩托车驾驶证,李浩信以为真,并按刘伟的要求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等证件交给刘伟,之后,刘伟对李浩称驾驶证没有办成,但是其以李浩的名义办理了一张大车行车证,但李浩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这张行车证。
两个月后,刘伟又跟李浩说,李浩的大车行车证所在的卡车出了车祸,造成两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并以需要赔偿受害方由向其索要十万元钱,见李浩不允,刘伟找人殴打了李浩,并威胁称,如果不给钱就叫法院拘留他、扣押房屋、往其出售的熬胡辣汤里下毒。
据李浩介绍,迫于刘伟的压力,2009年4月至2012年1月31日间,其陆续给刘伟人民币3万元。2012年2月5日,刘伟再次找其要钱时,李浩悄悄录音并向警方报案,民警当场将其抓获。
案发后,涉案赃款被依法予以追缴。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刘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核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