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快报

女子嫌弃丈夫有病闹离婚 法院判不离

  发布时间:2012-10-11 16:59:42


  因嫌弃丈夫身体不好,不能工作挣钱,为了不拖累自己,李某闹至法院,要跟丈夫离婚。昨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32岁的李某与丈夫王某已经结婚六年,夫妻二人有一个懂事听话的女儿,并且丈夫没有恶习,不吸烟不喝酒,在家里还经常帮助妻子做家务,三口之家的日子虽不算富裕,但也其乐融融。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0年的一天,李某的丈夫王某在工作中突然感到头痛、眼前发黑,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过紧急抢救,发现王某病情得到了控制,但却因为轻微中风失去了劳动能力。由于王某不能工作挣钱,家里的经济越发的困难,李某心里很不是滋味。长时间以来,丈夫王某的病却不见好转,李某心里长生怨气,为此两人也常因家庭琐事而争吵。最后,李某闹到法院,坚决要跟丈夫王某离婚。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登记结婚后,夫妻感情良好,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还有和好的可能。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理由不符合我过婚姻法的法定离婚条件,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请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北关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919111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