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狱后,频频出手盗窃手机超市,因其系累犯,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3月16日1时许,陈涛(化名)在位于安阳市平原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附近的中国移动门市,用扳手将门市卷闸门的螺丝卸掉,进入门市盗窃12部手机、1对小音箱和1个红色钱包。经安阳市文峰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音箱价值共计人民币3246元。
2011年4月18日凌晨1时许,陈涛到位于安阳市文峰区德隆街中段一家的中国移动门市,用扳手将门市卷闸门的螺丝卸掉,进入门市盗窃5部手机、3个内存卡、4个读卡器、3个耳机。经安阳市文峰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内存卡、耳机、读卡器价值共计人民币152元。
2012年5月3日陈涛被刑事拘留。案发后,所盗物品由公安机关退还被害人。
另查明,陈涛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7月17日被安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09年11月4日刑满释放。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陈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三年之内又犯新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