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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温情执行”情注孤寡老人

  发布时间:2012-09-24 18:18:33



  9月24日一大早,75岁的侯老汉将一面印有“情注孤寡老人,真心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并特意对法官温情执行、延续亲情的执行行为表示感谢。

  侯老汉夫妇有两个儿子、四个女儿,现均已成家。因侯老汉夫妇年老多病,长子侯某因未与原告在一起生活,长期以来一直未尽赡养义务,侯老汉无奈,将长子侯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判决侯某从2010开始每年给付二老生活费500元、医药费814元,以后二老的医疗费有侯某承担六分之一,如果原告以后生活不能自理,被告侯某应承担轮流侍候原告的责任。判决生效后,侯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侯老汉夫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侯某按判决书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接到侯老汉夫妇的案件后,迅速对侯某的家庭情况展开了调查。虽然没有查询到以其名义开户的银行账户,但是经调查得知其妻子在银行有存款,且完全有能力支付二老一年500元的生活费。因此,执行法官多次找侯某谈话,但是,无论执行法官如何做其工作,侯某都坚持表示不愿意赡养老人。为此,法官并没有气馁,为能让老人受伤的心灵得到安慰,克服“法律胜诉、亲情败诉”的现象,今年9月11日,执行法官专门将侯老汉夫妇、被执行人侯某及被执行人侯某的儿子三代人召集到一块儿,先后从法理情理,赡养老人天经地义,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以及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等多方面进行讲理释法,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侯某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了赡养费和医药费,并保证以后一定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决不再给法院找麻烦,让老人安度晚年。

  图为 9月24日,侯老汉燃鞭炮、赠锦旗向法官表示谢意。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安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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