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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拓宽执行渠道

  发布时间:2012-09-24 18:16:41


  “有了人大代表的监督与支持,再难的‘钉子案’,我们也有信心稳妥执结”。9月10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监督员、人大代表的监督下,执结一起“钉子案”后,执行局长张曙玮感激地对参与执行监督的人大代表原新河、李志峰等人说。

  今年以来,汤阴县法院进一步拓宽执行渠道,全力开展执行工作。

  该院坚持执行会战、集中联动执行,发扬团队协作精神等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途径,落实司法为民、执政为民的要求。在执行方法上,讲究执行艺术性,以执行和解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措施,开展执行各项工作。  

  加大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让当事人了解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必须送达《执行风险告知书》及《执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给当事人,并要求申请人提供举报线索。  

  对故意拖延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灵活的执行措施,一方面积极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另一方面加大思想说服教育工作。

  院领导着力解决“执行难”。在每次的工作例会院领导特别强调,要认真细致地将案件进行分析、调查,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案件当事人的工作,从各方面考虑与案件有关的情况,给执行中带来的各种困难要及时向院领导和审判委员会汇报,以便于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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