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省、市法院“2012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要求,遵照全市法院“千名法官访千企、进千村”活动统一部署,率先行动、精心组织,主动深入企业和农村了解情况,提供服务,听取建议,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汤阴县法院党组一班人高度重视走访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芳亲自安排、亲自参与,要求全院干警要俯下身子,放下架子,挤出时间,真正深入到企业、社区中与群众沟通交流,用心体察民情,关注民生,认真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走访中,他们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展开走访,一是服务经济建设,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牢固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增长,帮企业就是帮自己”的责任意识。全院干警共分十个组,由党组成员带队走访,认真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困难和法律需求,为企业协调解决各方面的法律问题,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平衡好各方关系。二是服务“三农”,主动为新农村建设助力。每个走访组深入乡镇,走进村组,贴近农户,开门纳谏,进行专题调研,掌握社情民意,了解他们对审判工作所想、所需、所盼,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预约立案、电话立案、节假日开庭、巡回开庭等便民措施,及时调解民间纠纷,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三是服务民生,主动为促和谐、保稳定履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职责,开通维权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妇女儿童、老人、农民工、下岗工人等弱势群体追讨抚养费、赡养费、劳务工资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四是积极开展亲民爱民活动。每个庭室联系一户困难群众,开展结对帮扶,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密切警民关系。他们还总结出了“四先四后”工作法,保证了走访有序高效进行。一是先联系,后走访。首先要与走访点负责人联系,在企业时间方便和工作许可的情况下进行走访,一般把走访企业时间定在企业下班后,防止因走访企业而给企业带来不便。二是先了解后落实。走访时,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农村居民生活状况,积极收集对加强和改善法院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应用。三是先具体答疑后长远谋划。对于企业现阶段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努力解决企业实际面临的具体法律问题,还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思考未来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四是先送法后普法。尽力和农村、企业互动,在因走访时间短、次数少,无法全部满足走访单位法律需求的情况下,首先尽力处理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再同企业、农村加强联系,定期向联系单位普法、授法、教法。
截止9月18日,汤阴县法院共走访辖区企业144家,走访村委会188家,收集到群众意见及建议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