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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名贵狗被判盗窃罪

  发布时间:2012-09-13 15:40:47


  男子找人时,看见一只名贵狗无人看管,遂将此狗抱走,为此,男子不仅被刑事拘留,还被以盗窃罪,判处罚金3000元。

  2012年5月10日中午,王平(化名)和朋友到安阳市安泽苑小区找人,其在楼下等候朋友时,看见一只黄白花色纯种“吉娃娃”狗在楼道口无人看管,平时素爱养狗的他便将这只小狗抱上面包车带回家。

  5月10日14时许,“吉娃娃”狗的主人发现小狗被盗,遂报警。警方通过调取小区监控录像,查找到案发时吉娃娃狗被盗走的经过,及王平所开面包车的车牌号,并以此为线索找到王平。王平涉嫌盗窃罪于2012年5月11日被安阳市公安局文泰分局刑事拘留。

  经安阳市文峰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被盗“吉娃娃”宠物狗价值人民币2800元。案发后被盗宠物狗已被追回并返还失主。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王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核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赃物及时返还了失主,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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