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党委和上级法院重要决策部署及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近日,文峰区法院出台了《加强督查督办和联络工作的暂行规定》,从人员配备、督查内容、工作程序等方面具体进行规定,逐步实现了督查督办联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该院成立以院长王韶方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4名干警负责日常的督查督办联络工作。同时根据督办案件的特点,按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办件、涉法涉诉信访督办件和上级领导督办件进行分类,分别由专人负责审查和处理,并由1名干警专门负责建立工作总台账,真正做到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序进行。
为确保督查督办工作落实到位,文峰区法院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包括登记、拟办送审、交办、办理、反馈、书面报告、结项归档等程序均进行了具体要求。自督查督办联络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已收到各类督办案件6件,在规定期限内均已按要求办结,该院督查督办联络工作已迈入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