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根据省高院《关于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的通知》文件的指导精神,并遵照市中院对活动的具体安排部署,汤阴法院积极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受到宣讲对象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院党组高度重视,统一计划部署。接到通知后,该院党组迅速行动,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芳在党组会上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庭室,责任到人。要求负责活动的庭室积极行动起来,确保活动落实到位,务求实效。院办公室按照党组要求,第一时间将该院的宣讲人员、宣讲计划和宣讲稿形成活动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落实。
二、责任庭室认真负责,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在审判业务繁重的情况下,该院少年庭及城关、菜园、宜沟、瓦岗四个中心法庭迅速联系宣讲学校,指定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准备宣讲计划和宣讲稿。尤其是少年庭,在向主管院领导请示后,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常月旺决定亲自带头进校园进行宣讲活动。在9月1日至3日,各中小学开学之际,活动责任部门即时派出宣讲人员,主动到学校对师生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法制教育课的内容贴合学校师生实际生活,采用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用生动的案例讲解对师生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在宣讲过程中,法官还和师生们进行互动,务求宣讲取得实效。
三、各部门协作,突出宣传报道喉舌作用。院办公室和责任部门协调合作,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时宣传报道。宣讲人员在宣讲过程中注意保存资料,院办公室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宣传报道,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网络见宣传的整体宣传效果,使得该项活动的社会效果得到最大化。
四、总结活动成果,延伸活动效果。活动开展结束后,该院对活动进行及时总结,并结合县委政法委正在开展的“法制副校长法律进校园”活动,使该类活动走向常规化、机制化。要求担任“法制副校长”职务的法官们在审判工作之外,加强和各自负责学校之间的联系,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宣传等活动,帮助在校师生树立法治意识,使青少年从小知法、懂法、崇法、遵法、守法,最大限度增加和延伸“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