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甥舅争房产对簿公堂 北关法官真诚促调解

  发布时间:2012-08-31 16:42:20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房产价值大幅度升值,一些人受各种利益因素的诱导,出现房产纠纷时,未能妥善处理家庭矛盾,致使法院涉及房屋确权、继承、析产纠纷案件逐年增加。昨日,安阳市北关法院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及时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使他们意识到亲情的可贵,达到了利益与亲情的双赢。

  原告宋某为贺某、宋某某的女儿。1998年3月,以户主贺某的名义,宋某一家三口申请在某村建房,经村、乡、区三级同意,批准建房4间,建筑面积79.56平方米。建房时,实际建房3大间,建筑面积仍为79.56平方米。该房屋由原告的父母与原告的舅舅贺某某共同出资。2002年11月10日,原告的母亲贺某去世,2010年原告的外祖母去世。后原告的父亲另组成家庭。现该房由被告即本案原告的舅舅居住,原告的父亲同意将其本人的份额及其应继承的份额赠与原告。

  本院在受理该案后,通过阅卷和询问当事人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认为本案当事人之间是亲属关系,尚有调解的可能,如果调解成功对于原被告来说都是有利的。在调解工作中,主审法官首先指出,该房屋属于原告父母的事实,现在原告的母亲死亡,原告的父亲自愿放弃继承权,原告可以继承该房屋的大部分份额。同时,法官也指出,被告在建造盖房的过程中出了一部分钱,还给予了原告家庭很大的帮助。从继承的角度来讲,被告也享有从原告外祖母处转继承的一部分份额。主审法官耐心地跟原被告双方摆事实、讲道理,最终,经过三个小时真诚地谈话调解,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达成调解协议,使原告与被告的甥舅关系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北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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