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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安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解决措施

  发布时间:2012-08-31 16:39:09


  最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发生了多起当事人携带危险物品冲进法院并造成伤害后果的恶性突发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不仅威胁到法官的人身安全、法院的审判秩序,还导致法院形象乃至司法权威受到损害。当前,加强法院的安检工作刻不容缓,但是在基层人民法院,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导致一些隐患问题难以解决。下面就参照滑县法院安检工作进行分析,查找不足并提出解决措施。

  法院安检工作涉及到诉讼参加人、旁听群众、法官、法警以及安检装备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安检工作的进行面临各种各样的复杂问题,一些常见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警力不足,缺乏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大队平时安排2名法警进行安检,加上一名接待的保安;其中一人登记身份、一人观察安检仪,一人进行手工安检,由于来院人员服饰上的金属物件较多,当事人通过安检门时都会发出声响,再次进行人工安检必不可少。3人接待不多的当事人时还可以应对,一旦当事人较多时,没有多余的警力维护安检秩序和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二是业务部门主动与法警大队沟通的较少。业务部门在送达案件材料或与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当事人向他们反映情况时,应该是第一时间知道案件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尖锐的容易引起冲突的矛盾从而携带违禁物品,案件是否复杂重大、来院参加旁听的或者诉讼的人可能很多,他们理应及早向法警大队进行通报。但做到这一点的部门很少,使得法警大队不能提前进行预防和进行预案,安检时搞得仓促和被动。

  三是法警责任心有待加强。法警安检时的责任心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少数法警存在侥幸的心态,总认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或来法院旁听、进行调解、申请执行,不会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法庭,对他们登记个身份,简单检查一下就行,思想比较放松,安全的弦抓得不紧。二是安检时存在偷懒的行为。在安检高峰如上午11点半之前、下午四点半之前,安检法警的心态很认真很紧张,但过了安检高峰时段,心态相对放松。特别是在临近中午午饭和下班时段,不自觉的法警有的会早点回办公室或者到法庭溜达。三是少数法警在安检时,对待来访人员不能礼貌待人,有时存在态度生硬的行为,有时进行搪塞推诿,不能正确回答他们的咨询。

  针对以上三点问题,该院法警大队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三点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办法,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对安检工作的要求,明确安检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安检人力、物力的投入。进一步推行安检工作日常化和制度化,最大限度地发挥日常安检的效能,以全面提高防控能力。  

  二要法官、法警之间加强沟通,强化配合意识。法官要支持法警的工作,对案件当事人有特殊情况等提前告知法警,使法警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采取安检预防措施。法警在安检中碰到突发状况时,不仅要向警队领导报告,也要及时向承办法官通报,以取得法官配合。  

  三要加强法警作风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法警工作责任心教育,学习培训业务技能,提高对各种管制、限制物品的识别能力。法警在执行安检任务时,要着装统一,警容严整,语言文明,举止端正,措施有力,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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