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区法院针对辖区近年来审理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出多发性侵财犯罪有以下特点,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意见和建议:
一、侵财犯罪的特点
1、扒窃犯罪多发生在公交车、商场、饭店等人口集中、相对拥挤的地方。
2、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等犯罪多发生在夜晚。抢劫和抢夺犯罪分子往往将目标锁定在夜晚背包步行的独身女性,在非机动车道及靠近快车道的路边步行都容易为犯罪分子抢夺提供“便利”。 如被告人郭某、高某抢夺案。两名犯罪分子骑车实施的两起抢夺案,都是夜晚 “盯准”了背着挎包独自一人步行的女性。两人“分工协作”,一人负责骑车慢慢靠近被害人,一人坐在助力车上抢夺挎包,得手后迅速逃窜。入室盗窃犯罪分子作案的时间集中在炎热的夏、秋季节的凌晨,被害人熟睡之时,他们选择的盗窃地点一般为防盗功能不强的老式门窗,作案的手法均是采用水果刀或者是卡片将门窗捅开,然后入室行窃,遇到独处家中的女性,极易延伸演变为其他犯罪。
3、女性盗窃案件增多。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女性的性别优势,减少他人的警惕性实施盗窃。如无业妇女魏某、李某,都是以电动自行车钥匙丢失为幌子,骗取三轮车司机的信任,将盗窃车辆拉至无人地点,再用工具撬锁销赃。犯罪分子以同样手段连续6次盗窃电动自行车6辆。
4、利用熟人的疏忽大意、警惕性不高等特点进行盗窃作案。如犯罪分子陈某盗窃案,其利用曾帮助同在安阳某娱乐中心上班同事的信用卡取钱后,悄悄记下了同事信用卡密码,2012年5月的一天,其乘无人之机,偷偷从同事的钱包里翻出信用卡,到银行取出了6000元钱后,因受银行最高取款额度的限制,无法继续取钱。此刻,贪心不足的她“灵机一动”,将同事信用卡上的钱转账到自己的卡上。又如犯罪分子刘某盗窃汽车案,其在一次帮被害人安装汽车防盗器时偷配了钥匙,一个月后的一天夜晚,其偷偷将汽车盗窃。
5、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呈现出“低龄、低学历、低技术含量、无业、作案频繁”的“三低一无一频繁”特点。很多是无业青年,单亲家庭,很小就“流落”社会,缺少关爱,因为没有知识和一技之长,为不劳而获,走向偷、盗、抢等犯罪道路,多发性侵财案件低龄化现象越发明显,涉案人员大多不超过30岁,有的正是受教育的年龄,由于缺乏社会、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很容易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26岁的犯罪分子祖某盗窃案,其小学没有毕业即混迹社会,因先后盗窃6次,被河北省磁县法院和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分别判处八个月及三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不久,再次盗窃被抓获。问其为啥屡次盗窃判刑屡次继续犯罪,其回答在建筑工地受不了苦力,又不会干别的,所以偷盗为生,不思悔改,屡次犯罪。
二、建议
1、尽量少去人口聚集的地方,在人多拥挤场所,注意提高警惕性,特别是注意随身携带的提包、手机等财物。
2、女同志应尽量避免夜晚独自外出,如确有需要,最好找人结伴同行,并尽量选择光线好和非机动车道内侧行走。同时,当包内有现金及贵重物品时,尽量将包拿在手中,并将包上的背带在手上缠绕几圈,谨防抢夺。
3、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巡逻,同时加强对外来闲散人员管理,加大防盗安全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加强电子监控设施网络建设,尽量减少犯罪分子的可乘之机。
4、不断强化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家庭气氛,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作用,给青少年学习、就业提供良好的社会、学校、家庭支持,有效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