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要闻

滑县法院王庄联合执行组顺利执结一起军属维权案件

  发布时间:2012-08-29 16:11:23


  8月27日,小王所在的武警支队政治处向滑县法院送来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共建警民鱼水情”的锦旗,称小王父亲案件的圆满解决,依法维护了军属的切身利益,坚定了武警战士保家卫国的决心,并对执行干警快速执结案件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6月份,滑县法院执行局收到彭某、赵某、王某(系鹤壁市武警支队教官小王之父)强制执行董三的申请。该院执行局了解到原告彭某、赵某、王某诉被告董三、王二退还合伙财产纠纷一案,三原告与被告王二及另一合伙人董二在王庄镇董村经营窑场期间,占用王三等人的土地,王二、董二与王三达成抵押协议,王二从合伙货款中支出5万元,交付董三代收(王三在洛阳),且有董三出具的的六张收据及其自认情况为证,后该笔款在清算合伙账目的时候被认定为合伙债权,并确认为三原告享有,五合伙人在审计报告上签字予以认可。

  执行局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分析该案先后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整个诉讼周期长、成本高的特点,结合涉案军属家境困难,长时间不能执结将给武警战士造成更大思想压力的问题,积极与该案主审法官沟通,进一步了解案情,找到该案的执行症结,提出具体的执行方案,交付王庄执行组执行。执行组认真研究案情,考虑到案件涉及维护武警战士的切身利益及思想稳定的情况,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采取联和执行方式,立即向被执行人董三发出执行通知书,多次找被执行人董三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最终通过多方共同努力使该案在短期内顺利解决,涉案的5万元已退还三原告。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滑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772943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