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等信号灯时,却发现一辆小型汽车迎面撞上来,提起这危险一刻,安阳市民高先生连称后怕。原来,驾驶这辆小轿车的周凯(化名)属酒后驾驶,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逆行,才发生了这惊险一幕。
2012年4月22日,周凯(化名)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安阳市中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紫薇大道交叉口时,准备向左转弯,不料,由于酒后神志不清,竟开车逆行,与正在等信号灯准备由西向东行驶的高先生相撞,致车损两辆。
经检测,周凯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44mg/100ml,系醉酒驾驶。经交警部门认定,周凯系逆向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高某无责任。经协商,周凯一次性赔偿高某经济损失4000元。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凯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核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