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驾驶时,撞见交警检查违规车辆,因为害怕交警查出真相,男子慌忙倒车时把一名过路行人撞伤。最终,纸包不住火,男子非但无法隐瞒酒后驾车的事实,还因危险驾驶罪获刑。
2011年9月28日22时许,张兵(化名)酒后驾驶轿车行至安阳市德隆街中段一饭店门口时,发现前方一名交警正在查车辆违规驾驶,因怕交警查车时,发现自己酒后驾驶的事实,张兵慌忙倒车躲避检查。
倒车行驶过程中,张兵一时慌乱没有看到由东向西步行的吴女士,将其撞伤。
事发后,经交警检测,张兵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经鉴定,吴女士的损伤构成轻伤。
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张兵醉酒后驾驶车辆,核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兵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及其他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