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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法院涉农离婚案件呈上升趋势

  发布时间:2012-08-23 17:47:55


  2012年1月至8月份,内黄县法院共受理离婚案件619件,其中原、被告均为农民的427件,占离婚案件的68.9%,比去年同期高出将近10个百分点。之所以呈现涉农离婚案件上升的趋势,内黄法院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因长期的夫妻分居导致离婚。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增加经济收入,越来越多的农民外出务工。因长期分居,双方缺乏感情的交流与沟通,又因彼此生活环境不同,渐渐产生距离,感情日益生疏,直至难以维系夫妻关系而分手。二是因家庭暴力行为引发离婚。即有的丈夫夫权思想严重,经常无中生有对妻子进行打骂,严重地侵犯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女方忍无可忍只有以离婚相解脱。三是因高额彩礼款导致离婚。受传统婚恋观念的影响,在农村,组建新的家庭男方为结婚除需建造新房外,还要向女方支付大量的金钱和财物,新婚家庭因此负债,夫妻双方亦因此产生矛盾,加上双方刚刚开始共同生活,不能正确处理夫妻纠纷而在短时间内迅速离婚。四是再婚后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在农村,离婚后的男女因为第一次婚姻的失败而放宽择偶条件,再婚常常是凑凑合合仓促结合,婚姻基础极其薄弱,极易造成新的离婚。

  如何降低离婚率,减少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该院提出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婚姻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使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做到互忠互爱。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及时调处婚姻纠纷。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其身处基层,了解基层动向,熟悉民俗民情的优势,对农村婚姻纠纷,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调处,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减少离婚纠纷的发生。三是谨慎行使裁判权,正确处理离婚案件。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中,要查明双方离婚的真正原因,正确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对尚能挽救的婚姻,不能轻易判决离婚。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内黄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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