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8月2日至10日,市中院对全市各基层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8月14日,省高院法警总队副总队长沙立带队一行4人,对安阳市两级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了改进性意见。针对检查情况,8月20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慎生做出重要批示。
按照程院长的要求,结合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法警支队认真抓好落实,采取向党组呈报建议、检查回头看等形式,对中院和各基层法院机关安全保卫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同时,为适应即将实施的新《刑诉法》规定的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的要求,确保刑事案件开庭绝对安全,要求两级法院尽快解决法警力量不足的现实情况;加强羁押室软包、公共区域防护网等安全防范设施改造、加固,确保当事人的安全;增加刑事审判庭内旁听人员与庭审人员防爆隔离玻璃等安全保卫设施,确保干警人身安全、庭审秩序正常;加强排查,更新、更换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施,消除水、电、气、火等安全隐患,确保机关安全。汤阴县法院等单位向中院呈送了限期整改意见,并切实加强整改。针对以上建议,法警支队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抓紧整改落实,确保达到程慎生院长批示要求“确保机关安全”的重要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