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的机关建设月活动中,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从法官职业形象、接访接诉、开庭审理、执行工作、业外活动等环节入手,着重培养 “四个礼仪”,实现以礼仪促规范、规范保公正的目标。
该院着重培养“四个礼仪”:一是严格着装制度,明确着装要求,促使干警形成端庄、规范、得体的着装礼仪。二是规范庭审礼仪,将其纳入听庭、议庭评价体系,督促法官形成庄严、公正、中立的庭审礼仪。三是加强业外监督,约束业外活动,帮助干警形成清正、廉洁、严谨的社交礼仪。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干警形成文明、大方、热诚的服务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