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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多岁老人私藏枪支几十年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2-08-16 17:53:13


  近日,滑县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司某已年近不惑,因非法持有枪支被滑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法院鉴于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对其作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判决。

  2011年11月2日下午18时许,被告人司某将私藏多年的一支小口径步枪用帘子包裹着放入儿子刘某的车中,让刘某司机扔掉,在刘某试图扔掉该枪时被民警当场查获。该枪支系司某老伴刘某某生前私藏,后司某将该枪支藏于其居住地司某女婿王某的后院。经安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小口径步枪为枪支,具有致伤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藏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已年近不惑且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对其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酌情考虑。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滑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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