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法官审限意识,最大限度减少超审限案件发生,安阳县人民法院推行了远期、中期、近期等案件审限“三期预警”机制,及时提醒、督促案件承办人按期结案。截至8月14日,该院已发出书面预警通报10期,预警案件200余起,有效提高了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
该院利用审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远期预警,在该系统内设置既定规则,对审理时间超过审限三分之二的案件,在屏幕底部以字幕形式滚动播出预警信息,提醒案件承办人按期结案;经过远期预警仍未能办结的案件实行中期预警,对剩余审限在10日至15日以内的刑事案件、对剩余审限在25日至30日以内的民事和执行案件、对剩余审限在15日至20日以内的行政案件,在每月月初和月中给相关业务庭和案件承办人发出审限预警书面通报,引起相关责任人的重视,督促案件承办人尽快结案;对于剩余审限在5日以内的各类案件实行近期预警,由该院审管办对承办人进行面对面的通报督办,要求务必于审限届满前结案或特殊原因不能报结依法办理延长审限手续等,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