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汤阴县法院实行“法官村长”工作机制。该院62名法官入驻全县10个乡镇298个村庄,努力实现化解矛盾纠纷在一线。
8月12日,屈克勇法官在所分包村伏道三街排查不稳定因素时了解到,85岁高龄的李大爷膝下有一子三女,其长期与儿子李某一起生活。一年前,李大爷与李某因土地补偿费用的归属发生争执,产生矛盾,李某不再赡养李大爷。屈克勇法官对这一问题十分重视,当即找到李某,结合当地民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李某进行教育,同来的族内老家长、老亲戚也进行了反复劝解,促使李某当场表示以后尽好赡养义务。
“法官村长”工作是汤阴县法院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出的一项便民举措。该院定期安排法官到联络村“坐班”蹲点及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增强了农村多元化解纷争机制的活力,提高了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质量,较好地实现了诉与非诉、诉讼解纷与村民自治的有效对接,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管理创新。今年截至8月10日,该院法官走访群众100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诉前化解纠纷13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