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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院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庭审评查“开示范庭”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10 17:47:48


  为进一步提高庭审水平,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林州法院采取五项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庭审评查“开示范庭”工作,树立了庭审样板,为规范庭审活动、转变庭审作风、加强法官审判技能、提高审判工作水平、提高案件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细化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在工作开展之初,我院专门下发《关于做好庭审评查“开示范庭”工作的通知》,对开示范庭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安排,保证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树立标杆,领导率先示范。分管审判业务的副院长及审判业务庭的负责人均率先开示范庭,且同步全程录像,树立了庭审样板,供本院、本庭全体法官观摩学习,促进了和带动了庭审评查活动的开展。

  三是公开亮相,与直播相结合。在开示范庭的同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突出重点,强化保障服务。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和宣教科保证相关设备良性运行,全程录像并保存光盘;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督促和检查,统筹安排本阶段各项具体工作,做好指导与服务;办公室对开展活动必要的经费切实予以保障,配合审判业务部门保证活动扎实开展。

  五是现场评查,注重庭审实效。在开示范庭的同时,组织审判委员会委员和有关干警进行观摩,庭审后进行总结和点评,进一步提高了干警规范庭审活动、转变庭审作风的自觉性,保证开示范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林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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