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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五结合”确保“两评查”实效

  发布时间:2012-08-10 17:29:01


  在深入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中,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注重做到“五结合”,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确保“两评查”活动取得实效。

  注重将“两评查”活动与工作指导结合起来。将全院一线法官纳入评查范围,并以青年法官、新任法官为重点对庭审活动和裁判文书开展评查活动。“两评查”领导小组成员和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同步记录法官在庭审中的表现。依据评查指标和标准,将法官的庭审活动和裁判文书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普遍存在的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并形成书面总结下发到各业务庭对审判工作进行指导。

  注重将“两评查”活动与审判监督结合起来。将“两评查活动”与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作为监督法官办案质量的有效载体。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以静态方式全面评查法官案件庭审的规范性和判决书的质量,使法官薄弱之处、差错案件无处遁形,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注重将“两评查”活动与信息化结合起来。在“两评查”活动中,注重运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提高评查工作效率,促进案件质效的提高。运用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对立案、送达、庭审、结案等审判情况实现动态管理,实时提醒监督,促进办案效率的提高。通过庭审视频监控系统,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庭审活动的规范化。

  注重将“两评查”活动与司法公开结合起来。通过庭审直播形式,扩大司法公开的受众范围,让庭审走进千家万户,使群众在观看庭审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旁听庭审,将庭审活动面向社会,在实现司法公开的同时起到监督庭审的作用。

  注重将“两评查”活动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形成制度规定,实现激励与约束机制并举。将“两评查”纳入岗责考评范围,并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对于评查结果优秀的,结合岗责考评,给与一定的表彰。对于评查结果差劣者,公开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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