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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验收组对殷都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发布时间:2012-08-09 17:18:31


  8月6日下午,受河南省文明办委托,以安阳市文明办副主任司合景为组长的省级文明单位验收组一行4人莅临殷都区法院,对该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殷都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李牛栓陪同考核。

  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每五年进行一次,每年要进行年度复查。自1997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以来,特别是在2002、2007年两次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检后,该院始终不渝地坚持将文明创建作为各项工作的统领,紧紧围绕文明单位建设标准,深入开展具有审判行业特点的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素质、建机制、抓执法、促服务,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在巩固中求提高,在落实上见成效,把创建活动融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全院形成了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精神饱满、钻研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取得了文明创建与审判工作双赢。班子强、人心齐、队伍稳、风气正、形象好、事业兴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结出了丰硕成果。

  在认真听取院党组书记、院长宋胜利同志的情况汇报后,检查组严格依据《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对殷都区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通过组织干警测评和座谈,实地了解创建工作的成效和全员参与的程度。通过检查,检查组对该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整体工作表示满意,认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各项活动扎实开展,效果比较明显。希望下一步要进一步丰富载体,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始终保持高水平创建标准,更好地体现文明单位建设与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理念,争取再上新台阶。

  宋胜利院长最后表示,下一步院党组将创新思路把握创建方向,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创新载体注入创建活力,进一步丰富文明创建的各项活动,创新方法巩固创建效果,通过优质服务、科学管理,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辐射作用,开拓创新抓好创建工作。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为全区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殷都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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