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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行为 实施挂牌上岗

发布时间:2012-08-01 19:30:56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结合文峰区法院正在开展的“机关建设月”活动,院党组决定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挂牌上岗制度。

  按照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佩戴胸卡,胸卡上印制有干警的照片,并注明了干警的姓名、部门和职务。实施挂牌上岗首先起到一种激励作用,进一步增强干警“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实施挂牌上岗同时也会起到警醒作用,时刻提醒干警要自觉遵守《法官行为规范》,严格依法办事,处处以法官的标准衡量自身言行;实施挂牌上岗还会起到自律作用,把每一名干警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产生一种无形的约束力,促使干警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在审判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和提高。

  挂牌上岗制度的实施,是文峰区法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队伍形象的一项新举措。这一举措持之以恒坚持下去,必将对文峰法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队伍素质产生深远影响。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文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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