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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子弟兵架起法的天平

  发布时间:2012-07-31 16:12:02


  汤阴县人民法院,1996年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探索形成了“汤阴经验”。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汤阴法院与部队官兵结下不解之缘,最早开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那时,台海局势高度紧张,祖国领土面临分裂,部队在东南沿海地区举行大规模军事演习。法院忽然收到汤阴籍海防战士李民的一封来信,“我远在千里之外为国家站岗放哨,流血牺牲,家里亲人却在受人欺负,心里很有点想不通......”原来是李民的父亲搭建塑料大棚时与邻居发生争执,被打伤住院,迟迟未能得到处理。小李的来信,如同一记重锤击在全院法官的心上:国无防不立,防无军不存,在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军人是那么的坚强无畏,而在家人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军人又是那么的柔弱无助。作为国家法制的代言人,法院决不能让天底下最可爱的人流血流汗又流泪、背着包袱上战场。院领导当即拍板,一定要秉持公平正义,办好维军法庭,为人民子弟兵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伸张正义是法院的使命,执法办案是法官的天职。法院开庭,审的多是难缠的“棘手事”,判的多是难啃的“骨头案”。只要能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不管案情多复杂,汤阴法院都想尽一切办法;只要能保障军属正当诉求,不管阻碍有多大,汤阴法院都用尽全部力量。军嫂谭玲是一名下岗女工,她在县医院做宫外孕手术时,被输入的700毫升血液中,竟有400毫升取自丙型肝炎患者。一个月后,她四肢乏力,屡屡昏倒,被确诊感染丙肝。为治病,她倾尽所有,负债累累。但医院、血站和卫生主管部门相互推诿,致使问题一年多来迟迟得不到解决。就在谭玲近乎绝望之际,汤阴法院维军法庭向她伸出援助之手。由于案件类型新、涉案单位多、调查取证难,案子审理一度陷入困境。为打破僵局,主办法官李云魁放下刚刚出生的儿子,三下郑州咨询专家划分责任;助审法官黄敬怀着6个月身孕,两上北京了解案情核实费用。为了节省开支,他们不坐卧铺坐硬座,不住宾馆住小店,不吃饭店吃盒饭,在外地一待就是十多天。当法院把胜诉判决和13万元赔偿款送到谭玲手上时,她的丈夫郑重地向法官行了一个军礼,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说:“你们真是军属的亲人、战士的靠山呀!”

  2005年10月,一起房产纠纷案进入执行阶段。一方是南海舰队士官张其的妻儿老母,一方是我院老法官的妹妹刘某。根据法院判决和刘某申请,军属需要腾出正在居住的房屋。由于担心腾房后妻儿老母居无定所,张其在部队思想情绪波动很大。汤阴法院王院长一方面亲自带着执行局长到部队说案情做工作,一方面组织人员和老法官共同找他妹妹讲情况搞调解。刘某非常不理解:“房子已经判给了我,我又是咱法院的亲属,你们可不能胳膊肘向外拐呀。”从军多年的老法官动情地给妹妹讲道理:“军人是个奉献的职业,咱爸和我都当过兵,你也曾是一名军属,设身处地想一想他家的处境,宁可我们吃点亏,也不能让他们再作难。”最终调解成功,两家达成协议。刘某得到了补偿,军人家属保住了住房,张其的顾虑担心一下子烟销云散。部队领导高兴地对法院领导说:“有你们法院法官给部队作后盾,官兵才能聚精会神搞训练、集中心思练打赢呀!”

  汤阴法院一直保持着这样一种传统:凡是涉军维权人员都优先配置,凡是涉军维权工作都优先安排,凡是涉军维权案件都优先审执。1997年4月,白营乡军属尧老太太与同村村民发生口角,被对方踢伤住院34天,花去医疗费3000多元。尧老太太出院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向在武警部队服役的儿子写信,要他回家替自己报仇。汤阴法院受理案件后,马上展开工作,从开庭审理到判决执行,仅用了5天时间。就在老人的儿子收到母亲信件的当天,法院也把结案通报电话打到了他所在的部队

  2010年3月23日上午,汤阴法院王新芳院长在立案大厅检查工作时,看到一位农民拿着人武部的证明等候立案。王院长立即上前询问情况。这位农民说,他叫张安,儿子、侄子都在部队服役,自己被包工头拖欠工资一年多,几十次上门要账都没有结果。王院长当即决定特事特办,把案件转入涉军维权绿色通道,一边指示法官现场免费立案,一边派人将被告传到法院,现场进行调解。不到两个小时,张安就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他一个劲儿地说:“只用俩钟头,没花一分钱,法院就给我讨回了公道,还是院长亲自办的,当军属就是有面子!”这些年来,汤阴法院受理的涉军案件平均审期28天,比其他案件快了近一倍。一次次的“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汤阴法院人心中始终怀着这样一个信念:家事连着国事,军属连着军心,案子办得快一点,军人就少一些牵挂;问题解决早一点,军营就多一些安宁!

  涉军维权无小案。只要涉及军属合法权益,小事也是大事,琐事也是要事。汤阴县军属苏文,两个儿子分别在新疆和田、云南昆明当兵。因道路通行纠纷,苏老汉与三家邻居发生争执。对方欺负老两口身边没人,故意将一大堆建筑垃圾堆在他家门口,还拉起一段两米高的砖墙,把老人困在家中无法出行。数九寒天,老两口冒大雪、跳墙头、爬砖垛,到法庭告状。当时正值年终总结,工作头绪多,办案人手少。有的同志讲,家长里短算不上什么大事,能不能等到年后再说。汤阴法院王院长一拍桌子:“战士们舍小家顾大家,守土戍边,牺牲奉献。保护不好他们的家园,就是失职;保护不好他们的家人,就是犯罪。”法院组织力量迅速审结案件,第一时间带着铲车、推土机进行了强制执行。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和法官的耐心教育下,几家邻居也羞愧地来给老苏赔礼道歉。路通了,气顺了,老人的心暖了。憨厚的老苏拿着毛巾,站在凳子上,把门口那块“军属光荣”牌擦了一遍又一遍。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得知这个案情后,冒雨来到老人家中回访慰问,对二位老人说:“您的儿子在边疆为祖国站岗放哨,我们法官就应该在家里为你们站岗放哨。”河南省军区的首长听到这一消息后,高兴地说:“推倒了一堵小砖墙,巩固了祖国大长城。”

  维军法庭成立十五年来,汤阴法院院长换了四届,涉军办主任换了五任,但始终未变的是“视军队为长城,视军人为亲人”的情怀,永远不改的是“军人为国流血汗,我为军属做贡献”的誓言。2007年,该院受理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受害人高明被撞伤瘫痪在床。法官到他家里了解情况,得知他的儿子正在苏丹达尔富尔参加维和行动,家中只有一个眼有残疾、近乎失明的老伴儿。当时肇事者正在监狱服刑,家属拿不出足够的钱来赔偿。眼看高明一家生活窘迫,法院向全体干警发出倡议:军人在外为国尽忠,我们就要在家替他尽孝。大家自发捐款一万八千余元,当地法庭四名干警还轮流帮助照料老人一月之久。截至目前,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涉军案件122件,诉外调解305件,司法救助军人军属35人次,实现了无一错案、无一上访。

  涉军维权工作,在汤阴法院没有份内份外界限。诉内维权是他们的职责所在,诉外服务是他们的情感所系。官兵渴求法律知识,他们就定期到部队开办辅导讲座,组织咨询服务,还开通一条全天开放的“八一”法律声讯热线;军属遇到实际困难,他们就经常开展关爱行动,进行法律援助,尽心尽力地为军属办事解忧;新兵牵挂故土亲人,他们就适时发放连心卡片,赠送法律资料,勉励新兵“国家的安危你操心,家里的冷暖请放心”。2005年,汤阴法院在走访驻军时,细心的女院长杨柳发现有6名孤儿战士。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的缺失,使他们显得格外敏感孤僻。法院党组成员当场决定和这些战士认亲结对,经常到部队跟他们谈心交流,重大节假日还把他们请到家中享受亲情。孤儿战士张科退伍返回重庆老家后,法官妈妈还一直与他保持密切联系,就连结婚生子找工作,都主动过问,帮忙操办。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杨柳院长放下即将参加高考的儿子,第一时间赶到张科家里探望慰问。小张的邻居都羡慕的说:“小科呀,你当了两年兵,认了一个好妈妈,以后再也不用我们操心了,这兵当得真值啊!”

  15年的探索实践,15年的丰富发展,汤阴经验已在全国普遍推广,2400多个县市法院成立了专门的涉军审判机构,党、国家和军队也给了汤阴法院一系列很高的荣誉。2011年2月,军委徐副主席为“汤阴经验”亲切题词:“依法维权固长城,精忠报国谱新篇”,并在军委“八一”大楼接见了汤阴县委和政府领导。面对褒奖鼓励,汤阴法院全体法官对国防建设的认识日益深刻;对部队官兵的感情日益深厚。他们有一个共同期盼:希望拥军优属之风在神州大地永远高扬,军人军属涉法案件越来越少;他们有一个郑重承诺:只要军人军属需要,我们将仗剑执法,解除官兵后顾之忧,巩固祖国钢铁长城!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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