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5日下午,林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新任命了增选的10名林州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并免去了4名不能履职的人民陪审员,至此,林州法院80名人民陪审员已全部满额。
林州法院党组把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弘扬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果、增强司法权威的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司法公开和群众司法需求的新要求都希望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更加透明、更加民主、更加公正,为更好的开展人民陪审工作,林州法院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此次陪审员增选。通过增选一批群众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的人民陪审员,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推动人民陪审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林州法院从规范选任、管理和使用入手,积极拓展陪审职能,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良好平台。仅去年以来,陪审员参审案件1906件,调解658件。特别是2011年9月成立案件调解中心以来,人民陪审员诉前调解结案103件,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资源利用效率,化解社会矛盾进行了有益尝试。我院人民陪审工作经验被省高院推广。
下一步,林州法院将加强管理、开拓创新,按照“司法公开”、“阳光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80位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使其全面参与到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来,为树立法院形象、保障群众权益、宣传陪审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