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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壮胆去盗车 醉汉竟睡驾驶室

---安阳县一农民盗窃未遂一审获刑二年罚三千

  发布时间:2012-07-25 18:37:55


  喝酒壮胆后盗窃农用三马车,撬开车门因酒劲发作竟睡在驾驶室内。7月25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张红勇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现年24岁的被告人张红勇系安阳市龙安区农民,小学文化,2005年8月,其曾因盗窃罪被判刑1年,2007年7月、2010年11月,又因盗窃先后被行政拘留10日和劳动教养1年。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因手头拮据便产生再次盗窃之念。2012年3月底,其经过游逛踩点,打起了该县许家沟乡农户晚上在路边停靠的农用三马车的主意。同年4月3日晚,其和几个朋友聚集在一块儿吃饭,席间喝了不少酒,散伙后便独自一人晃悠到停放农用三马车的地方,借着酒胆将赵某的农用车车门撬开并进入驾驶室内,由于饮酒较多手忙脚乱未能点火发动,此时酒劲儿发作,被告人张红勇便睡在了驾驶室内。次日5时30分,因车主林某需驾车外出,发现了在驾驶室内睡觉的被告人张红勇。林某看到自己车门被撬后马上报警,被告人张红勇被当场抓获。经物价鉴定,该农用车价值34331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红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红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安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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