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要闻

内黄法院四项措施开展裁判文书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2-07-23 18:20:58


    内黄法院在"机关管理整顿月"活动中,以提高审判人员责任心、效力、能力为目标,对各业务庭实行文书核查制度,集体“诊治”裁判文书的各种“顽疾”,提升我院裁判文书的质量。在全院干警中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从2012年6月份开始,内黄法院采取4项措施对裁判文书进行核查。

    一、统一裁判文书制作规范。选取优秀裁判文书,制定裁判文书参考样式,确保文书制作、标点及文字运用、法律逻辑的准确度及裁判文书的完整性。

    二、集中评查、当众“揭短”。周日各业务庭室抽调10本审结卷宗,互相评查找缺,当众指出缺点,统计各庭室缺点,由主管院长负责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统计问题,制定修改意见。对于出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进行归纳统一,由各业务部门商讨,形成统一意见,以文件形式发放各部门,供借鉴和参考。

    四、惩奖并举,为规范法律文书提供保障。对于各部门出现的问题,如果连续两次出现相同问题,则以“缺乏责任心”定错,进行相应处罚,督促法官不断增强责任心。对裁判文书优秀的庭室及法官,进行通报表扬。

    通过这种法官自主参与的裁判文书核查制度,提升了审判人员提升案件质量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该院案件质量和法官素质都有了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内黄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774698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