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快报

中介小伙代人审车 顺手牵走万元现金

  发布时间:2012-07-20 21:49:23


    一中介小伙代替他人办理审车手续时,无意间发现车主放在车内的钱款,便心生歹念,顺手盗走一万元现金,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安阳市龙安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为安阳某审车中介机构员工。2011年,受害人李某前往被告人所在中介进行委托审车时,老板安排陈某予以服务。排队等候期间,陈某无意发现,该车副驾驶座前抽屉内放有大量成捆现金,便心生歹念,顺手拿出一捆装入自己裤兜。

    李某到家取钱时发现车上现金少了一万元,随即折回该中介机构,让工作人员打电话召回陈某,并质问钱款去向。陈某百般狡辩,矢口否认。无奈之下,李某报警。经审讯,陈某最终交代了自己从车上盗走一万元并藏匿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龙安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3163078  
您是第 4909420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