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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民三庭警示干警力诫“自由主义”倾向

  发布时间:2012-07-19 09:39:30


    7月17日,中院民三庭进行了集体学习,重温了毛泽东同志1937年写的《反对自由主义》一文,并对照毛泽东同志指出的“自由主义”的11种表现形式,联系工作实际查找了现实中存在的“自由主义”倾向,逐人作了交流发言,切中了思想要害,触及了干警灵魂,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通过认真学习和讨论,民三庭同志深刻剖析了自由主义产生的根源以及自由主义对审判工作和自身发展的危害,充分认识到自由主义的盛行,会使个人在政治上腐化,从而导致工作消极,纪律松弛。并一致认为,反对自由主义就是要讲党性,讲原则,讲规矩,讲团结,“说我所做,做我所说”,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决反对自由散漫,增强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围绕大局、服务大局,提高党性修养,增强组织观念和法纪意识,努力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中院民三庭庭长王云生在组织学习时谈到,毛泽东同志《反对自由主义》这篇文章篇幅虽然不长,文字浅显易懂,但却以很强的逻辑性阐述了深刻的道理。在今天读来仍使我们感到十分亲切,程慎生院长要求全院干警学习这篇文章,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体现了程院长的良苦用心,以及他对干警“严管即厚爱”的殷切希望。王庭长指出,通过查找,全庭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自由主义”倾向,主要表现在,一是精神不振,不求上进,出工不出力,工作疲于应付,缺乏开拓精神。二是纪律松驰,工作疲沓,对当事人还存在态度不好,办事拖拉,松松垮垮,效率低下。三是学习不深入,精力不集中,对群众缺乏感情,缺乏做群众工作和解决矛盾的能力。四是工作标准低,待遇要求高,自认为小节无害,不注意自身形象。这些自由主义倾向是十分有害的,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来克服。第一,要解决工作理念问题。法院代表的是国家审判机关的形象,当事人到法院诉讼都是无奈之举,是对我们最大的信任,不能摆架子、耍威风,要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公平公正办好每一起案件。法官百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司法上维护群众。第二,要解决工作状态问题。目前有的同志认为民事审判压力大,得了严重的“恐慌症”,怕自己办的案子引起群众上访,工作起来瞻前顾后,这个问题的症结还是工作责任心不强,审判业务不扎实的表现,只要每个干警怀着事业心和责任感,出于公心,忠诚履职,勤勉办案,把每一起案子办扎实,办成精品案、“铁案”,就能真正树立法律的权威,增强司法公信力。第三,要解决工作落实问题。业务庭的工作重点就是提高审判质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在实际工作中,要通过对结案率、调撤率、发回改判情况及超审限情况的指标考核,积极开展裁判文书和庭审观摩评查活动,从庭审程序、裁判文书、卷宗质量等环节入手严把案件质量关。第四,要解决工作纪律问题。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严密的组织纪律,工作就会一片混乱。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一切行动的准则,要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培养良好的品行和行为规范,一切行动听指挥,要以崭新的风貌和优良的作风,纯正风气,管好队伍,推动落实,营造民三庭健康、向上、快乐、和谐的工作氛围。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中院民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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