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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任

  发布时间:2012-07-17 18:44:39


    1994年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法院研究室工作。那时的研究室集调研、宣传、文秘于一身。就这样,青春年少的我,怀揣着对法院的梦想,便开始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以天下为己任。

    一天下午,我去办公室拿取报纸杂志,发现一封字迹稚嫩、写着“法院咨询部收”的信扔在报箱外。法院没有咨询部,所以信件无法对口投放 ,就这样被扔在报箱外。看到这封信,一种内心的责任油然而生:群众给法院写信,是对法院的信任,我们每一个工作人员都不应辜负这种信任。

    信是一个中学生写的:“亲爱的叔叔阿姨,我是河南安阳市矿务局的一名中学生,我家邻十字路口,在归我家使用的土地上盖了一间小卖部,城建局的叔叔却要我们把房子拆了。可是,在附近的另外两家小卖部,其中一家和我家几乎同时盖好,为什么他们没事呢?我们家盖房时没有给城建局打招呼,他们就这样对待我们,实在让我不服。课堂上老师教育我们要多为人民利益着想,可他们这些叔叔是怎样做的呢?法院的叔叔阿姨,请你们给我这个困惑的中学生一个真实的回答,我家盖得房子是否有错?----小公民李亚辉。”

    透过信件,我看到一个以自己稚嫩、理想的目光审视社会、思考问题的孩子,看到一个在社会问题面前无法分辨是非对错而彷徨的孩子,也看到我们有关部门的工作因缺乏宣传和解释而给孩子心灵上带来的阴影。看来,如果不给小亚辉一个真实的答复,孩子的思想会受到狭隘的感性认识的冲击。当晚,我给小亚辉写了一封回信:“城建局的职责是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规划建设管理,规划区内的建筑物应当经过他们批准,即使土地使用权归你家,在路边盖房仍需征得他们同意,你们家小卖部未经城建局规划批准,是违章建筑,城建局的叔叔要求你们拆除违章建筑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他们对违章建筑物不闻不问,大街上左一间小房,右一间小房,杂乱无章,影响市政交通,那就是工作上的失责。你是一个懂道理的孩子明白了其中是非,你肯定会支持他们的工作,对吗?另外两家小卖部,他们是否经过规划批准了呢......”很快,小亚辉就给我回了信,说他明白了道理,弄清了真相,并感谢我给他细心解释,信中充满了欢快、愉悦和对法院的崇敬。我趁机又写信鼓励他好好学习,早日考上大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就这样,我和小亚辉书信来往了几回。之后,我知道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便中断了书信来往。

    日月如梭,编织着我的法院梦想。1998年春天,我调任民庭任副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年后,我又回到研究室工作。

    去年十二月,我收到一封从滑县寄来的特快专递。寄信人是胡秀英,一个陌生的名字。我纳闷,寄信人是否是曾经的案件当事人。打开信,一行行歪歪斜斜但书写很认真的字体映入眼帘。信中说,她丈夫几年前借别人十几万元钱,后来陆陆续续还了几万,但没有留下手续,现在她丈夫瘫痪在床,债权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原额还钱,所以请求法院到银行查询她丈夫转账还款的手续记录。由于文化程度所限,胡秀英没有把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介绍清楚。

    这不是我的案件,胡秀英也不是我的当事人。我本可以对她置之不理,但是多年来的那种责任使我不由自主地拨通了她留在信封上的电话号码。她是个农村妇女,除了上述情况外,只知道一审判决后没有上诉,其他的诸如二审办案人的名字都不知道,在电话中只是反反复复地请求去银行调查。最后,我问她为什么给我写信。她说,俺律师说的,你是个清官。我哑然,之后告诉她,要把情况向承办案件的法官反映,要相信法官会公正办案的,每一个法官都是清官。

    通话之后,我有点汗颜,久久不能释怀:十年的民事审判工作,竟会有清官之名;离开审判岗位后,仍会有如此的信任;社会发展到今天,群众仍有清官情结。

    晚上回家,正值家庭教育,我告诉上中学的儿子,无论何时,做一个有责任、有爱心和勇于担当的人,为自己和单位赢得信任和尊重。

    到法院工作将近二十年,从青春年少到年过不惑,岁月荏苒,星转斗移,不移的是对法院的梦想,对职责的执着。我想,唯其如此,才有社会对法院的信任,对法官的信任;唯其如此,才能不辜负社会和人民的信任。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安中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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