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结婚办喜事为由,先后从多个烟酒店赊出烟酒低价变卖实施诈骗。7月17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树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李树生系安阳市龙安区人,现年44岁,无固定职业,因手头拮据便产生诈骗之念。2010年初,其与户某(在逃)经过商议,两人认为现在办喜事用的烟酒数量较多,并且不好确定究竟能够用多少,一般都是先从门市上赊出烟酒,事情办完后才结账这一情况,打起了诈骗烟酒门市的主意。两人经过预谋,于同年2月3日11时左右,来到安阳县李某经营的烟酒门市部,以朋友结婚设宴为由购买烟酒,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两人虚报了婚宴地点和家庭住址,骗取该门市香烟60余条,白酒12箱,价值5020元。第一次得逞后,两人自认为诈骗手段高明,又先后使用同样的方法对两个烟酒门市实施了诈骗。经查,两人共诈骗三个烟酒门市玉溪、红旗渠等牌子的香烟210条,稻花香、彰德府等牌子酒类40箱以及酸奶、奶糖等物品,价值17576元。事后,两人将该烟酒低价予以出售并挥霍。另查明,被告人李树生伙同户某还分别于2011年10月、12月采取从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的方法诈骗钱财,两次诈骗他人现金9500元。综上,被告人李树生伙同户某共诈骗5起,诈骗金额26076元。案发后逃窜,今年2月26日,被告人李树生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树生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价值26076元,数额较大,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