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多年的矛盾终于解开了,我这心里过得踏实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原告杨某开心的说着并将锦旗送到了法官们的手中,瞬时间鞭炮齐鸣、锣鼓喧天。
杨某和另外两名当事人系同村村民,三人经村委会调解达成调地协议,协议约定:共同行走路,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阻挡。协议签订后,杨某依照协议约定自新建宅院向东通行时,另一当事人以协议签订有失公平为由予以阻挡并在上述土地上用砖垒南北向墙一段,双方形成纠纷,多次发生吵架、打架事件,经过村委会、镇政府、派出所等部门多次处理,矛盾依旧存在,双方对立情绪高涨,平和宁静的村庄也弥漫了火药味。2012年4月13日原告起诉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后,主审法官多次到现场勘测,了解实际情况,细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认真的庭审和析理释法后及时判决,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以前的恩怨也一笔勾销,以后两家互谅互让。至此,一起多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判决生效后,原告杨某多次来到法院表示要燃放鞭炮、送上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意,办案法官多次拒绝,其仍旧十分坚持,2012年7月13日一大早就来到法院门口等待法官们上班时送上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