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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烛残年婚变 法官调解离婚

  发布时间:2012-07-05 17:37:42


    7月4日,内黄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老年夫妻离婚案。这对年近古稀的夫妻,携手共渡几十年,到了风烛残年,婚姻关系却发生变故,打起了离婚官司。

    本案原告闫某(男,67岁)与被告张某(女,67岁)相识后成婚,一起走过四十年的风风雨雨,子女均已成家。四年前,双方因为家庭琐事闹起纠纷,闫某嫌张某爱打麻降,张某嫌闫某常把离婚挂在嘴边,双方各持已见,互不相让,几番争吵过后便分居至今。闫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一起,且到了彼此相互照顾共渡余生的年纪,法官首先进行了说和,望双方相互体谅,摒弃前嫌,重修旧好。但是原告闫某坚持离婚,被告张某也同意在原告拿出1万元的前提下离婚。鉴于双方意见及双方分居多年的事实,为减少老人的诉累,法官从中进行调解,最终原告闫某同意给付被告张某1万元,双方调解离婚。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内黄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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