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非常重视警车(公车)的管理工作,采取四项措施,建立健全警车管理、使用和监督的长效机制,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近年来,该院未发生一起违规使用警车事故,保持了“零问题、零事故”。
一是领导重视,确保服务审判一线。该院自2009年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高度重视警车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该院不断创新警车管理理念,以全院整体工作为大局,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警车全力服务送达法律文书、押解被告人、巡回审判、调查取证等审执工作,办公用车向审判业务部门倾斜,向基层法庭倾斜,2011年购置的8辆桑塔纳警车全部配备给审判一线,确保了审判执行用车。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车辆管理使用。根据上级法院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该院逐步完善《警车管理规定》,积极推进以制度管人、管车。制定规定所有车辆要定期保养、及时维修,要做好对重点部位、重点部件的定期检修,保证车辆终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病出车,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外出,实行派车单制度,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车辆,下班后,车辆一律停放至指定车位,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外过夜,坚决杜绝警车在公共娱乐场所停放和乱停乱放的现象,节假日所有车辆一律封存,钥匙交车辆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三是培训司机,实行严格管理。对所有临骋司机组织学习《交通安全法》和《警车管理规定》等法规,通过定期的警示教育和经常性的提醒告诫,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经常性地教育司机不开特权车,不开霸王车,所有驾驶人员要按照驾驶警车规定着装、带好驾驶证件,时刻做到安全驾车、文明驾车。
四是加强督查,加大惩处力度。该院车辆管理部门和院纪检监察部门,每周对车辆晚间停放进行两次检查并进行通报,同时组成督察组、暗访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宾馆、饭店、洗浴场所风景名胜区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凡发现违规、违纪使用警车的,视情况扣除部门负责人和司机一至三个月的文明奖,情节严重的,车辆收回行政科,临聘人员一律辞退,正式人员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