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预谋蹲点后,几名嫌疑人手持刀具深夜抢劫加油站,抢得两千余元及一部手机后逃之夭夭,最终难逃法网恢恢。近日,龙安区法院对张某、李某抢劫某加油站一案进行审理,两名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2011年某日深夜,中石化某加油站超市内,员工包某像往常一样正在值夜班,忽然闯进三名黑衣男子,面目被帽子、口罩遮挡的严严实实。为首的男子掏出一把刀砍在办公桌上:“把钱都交出来!”随后跟进来的两名男子也掏出刀,架在包某脖子上,将其逼进内屋,并用刀背砍在他的左大腿处,将两千余元营业款抢走,并抢走包某一部手机,随即骑一辆红色摩托车离开。
惊魂未定的包某随即报警,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在网上对嫌疑人进行通缉。之后,三名嫌疑人中的张某、李某相继落网。经审讯,两人交代了抢劫加油站的事实,同时,张某还交代了其盗窃朋友佟某银行卡事实。
龙安区法院依法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张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劫取财物,核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张某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又十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