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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官风采

我是班长 向我看齐

  发布时间:2012-06-18 18:18:05


    “我是班长,向我看齐”,这是河南省汤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芳在党组会上常说的一句话。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2010年5月30日,王院长的妻子已经因病住院多天,他仍按照院内规章制度上下班,星期天也不休息。因这时配合省委政法委执法巡视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上级法院规定双休日正常上班,引起部分干警抱怨,当听说王院长的情况和看到王院长也正常上班,同志们的怨言也就烟消云散,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在他的带动下,党组成员石永斌在妻子住院输液、岳父出车祸颅脑受伤、身体还多处骨折、又恰逢独生女儿升高中的情况下,毅然将家庭责任托付给亲朋好友,赴安阳配合省委政法委执法巡视。

    王新芳同志率先垂范,坚持带头办案,发挥了领导的榜样作用和辐射效应。为贯彻落实中央“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要求,去年,汤阴法院开展了“百案开庭进乡村”活动,要求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去,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为此,他要求各副院长要带头办案,带头下乡巡回开庭,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王院长身先士卒的影响下,各副院长、党组成员也都纷纷与各业务庭联系,选择典型案例巡回开庭。“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他的示范作用在汤阴掀起“院长下乡办案热”,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

    为科学发展,加强内部管理,汤阴法院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王新芳同志要求党组成员模范带头遵守。今年,他认为自己对规章制度落实监督不严,出现5起干警迟到等违规情况,主动交到院督察队500元罚款。在他的带领下,党组成员走在前列,处处争当先锋,带动全院各项工作创先争优。

    在他的带领下,全院干警干事创业,勇创先进,争当优秀。2011年,该院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排名第一,今年2月,该院荣立集体二等功,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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