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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核心价值观 提升法官整体素质

  发布时间:2012-05-18 18:57:05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政法干警的精神之魂、立身之本、执业之基、发展之源、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具体体现,是整个法官群体的共同理想和价值追求,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要树立和增强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建设良好的人民法官司法职业心态工作,为实现真正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职业目标而努力奋斗。

  忠诚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在核心价值观中,忠诚是前提,是保证和根本。人民法官在司法工作中,要铭记“忠诚”二字,牢记法官的责任与使命,忠于政法事业,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树立鲜明的为民司法旗帜。为民是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根本,人民性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根本属性。为民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宗旨,也是人民法官职业心态建设的主题。作为人民法官,要怀着深厚的感情和态度来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把司法为民作为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支柱,坚持司法为民, 真正把自己当做公仆,把人民群众当做服务对象,才会使人民群众认可,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公正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核心,是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在新时期的中国,公正的判决应当出现在人民法官的每一次审判中,每一次的案件审理都应当如水的源头那样清澈透明而不失公正。天下百姓都认一个理儿,法律永远是公正的,广大人民群众也只有在认同法律公正的时候,才愿意去遵守法律,遵守法律也就预示着相信法律,相信法律的的公正性,人民群众才愿意自觉服从司法的保护和惩处。廉洁是人民核心价值观的基石,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如果人民法官在审判中没有做到司法廉洁,就不会有司法公正的结果。自古以来,法官一直都是平衡正义天平的舵手,在当今的司法审判活动中,人民法官的任何不妥言行都可能使人民群众怀疑最终审判结果,在人民群众心里天平的倾斜也就在法官伸手的一刹那。而我们人民法官的任何不廉洁行为,和其特有的司法职业者身份,都会对案件的公正构成巨大威胁,使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受到损害。

  因此,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中,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精神,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需,从根本上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亲民意识,甘当护民法官。人民法官在解决群众的内部纠纷时,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法院工作的重点。人民法院多举办些法官进社区入乡村活动,让人民法官走进群众,倾听百姓呼声,了解大众疾苦,在审理案件时做到一不拖,二不延,以最快的速度为民除忧解困。法院还应建立民意沟通信箱,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使司法与民意互动起来,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常驻每一位人民法官的心灵深处,成为一种真正的价值追求和毕生信仰。

  如何使法官常怀一颗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心?我认为首先,要加强人民法官业务学习,扎实思想基础。培育人民法官司法公正核心价值观是一项艰巨、长效的基础工程,这需要人民法官不断的加强业务学习,不懈追求司法程序和实体的公正,使司法公正被人民法官普遍接受,加深理解和牢固掌握,并真正转化为法官的职业道德。人民法官只有切实做到准确把握立法原意和法律出台的出发点,吃透法律精神,才能正确的使用法官自由裁量权。其次,突出学习重点,树立良好形象。人民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现公正司法,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法院在司法工作建设中,要发现典型人物事迹,树立学习榜样,突出人物亮点,使先进人物的力量在审判实践工作中起到带动作用。最后,审理案件透明,群众心服口服。紧抓人民群众对案件审理容易产生合理怀疑的心理特点,人民法官要严格按照审判公开的要求透明审案,在审理一些不涉及隐私、机密等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时,主动邀请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案件审理当中来,只有将案件审判透明化,才能让人民群众对案件审理结果心服口服。

  总之,在新的形势下,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把握队伍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人为本,健全体系,抓好环节,秉持理念,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全面推进法院三项重点工作。

责任编辑:刘水舟    

文章出处:北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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